安徽省2007年幼儿教育类专业对口招收幼儿师范(含中师)学校毕业生实施方案
一、培养目标
本专业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,具备幼儿教育专业知识,能在托幼机构从事保教和研究工作的教师、学前教育行政人员以及其它教育机构的教学、研究人才。
二、招生计划
招生学校具体招生计划由省教育厅、发改委另行下达。
三、招生对象与条件
1、招生对象:纳入全省年度统一招生计划的应历届幼儿师范(含中师)学校毕业生。
2、报名条件:报名条件和限报条件按照省教育厅教职成[2007]1号文件的要求执行。
四、报名
1、报名时间:2007年4月5日至4月10日。
2、报名地点:应届生在学校所在市教育局对口招生部门报名;历届生凭毕业证书在户口所在市教育局对口招生部门报名,进行摄像、体检,并参加6月7日至8日全省对口升学文化课统一考试。
3、专业课考试报名:参加幼儿教育类专业课考试的考生于2007年6月15日携带身份证、文化课考试准考证到蚌埠学院招生就业处办公室(行政楼208)报名,并按规定缴纳专业课考试报名费。
五、专业课考试
1、科目:
音乐:钢琴(乐曲或练习曲)和唱歌(艺术歌曲或儿童歌曲)各占50%;
舞蹈:即兴表演组合30%、自选舞蹈(成品)70%;
美术:简笔画40%、儿童画或手工制作60%。
注:专业课考试所需器具考生自备(钢琴除外)。
专业课考试内容依据2007年《安徽省幼儿教育类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考试纲要》中有关要求。
2、考试时间:
6月15日 报到
6月16 - 17日 专业(综合)课考试
8:00 - 12:00 14:30 -18:00
考试地点设在蚌埠学院。
(地址:蚌埠市曹山路1866号,联系电话:0552—3177260、0552-3177008,联系人:路老师、李老师)。
专业课考试结束后一周内,蚌埠学院将考生专业课成绩库光盘报送省考试院。
六、建档
省考试院根据招生计划的一定比例划定建档线,建档工作由考生所在市教育局职教部门负责。
七、录取
录取工作在省考试院统一组织下,在专业课成绩达线的考生中,根据德、智、体全面发展的要求,按文化课和专业课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。